如何评价毛姆?

我看了毛姆的两部传记,及相关资料。不谈他的作品,从他个人经历上,我也许可以说两句。

1874年在巴黎英国大使馆,威廉-萨默塞特-毛姆出生了,是他母亲的第四个儿子。从他爷爷那辈起,他家就是做律师的。他爷爷罗伯特-毛姆是英国当时第二大律师协会(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协会)的发起人之一,在伦敦开了一家兴旺的律师事务所,带英博物馆收藏了许多他爷爷的法学著作。

父亲的巨大“阴影”压的罗伯特·奥蒙德·毛姆(毛姆父亲) 喘不过气,为了逃离父亲的“阴影”,罗伯特·奥蒙德·毛姆 只身前往了巴黎。当时的巴黎是世界的文化、时尚和金融中心,是一片勃勃生机、万物竞发的景象,吸引了大量富有的英国人在此定居、经商或长期旅居。 这些英国人迫切需要一位既懂英国法律,又熟悉法国法律体系的律师。

罗伯特·奥蒙德·毛姆 成功在巴黎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,为他的老乡提供急需且难以在本地找到的专业服务,并且有了一点小弟位---担任英国驻法国大使馆的法律顾问。

威廉毛姆的母亲,和英国王室有点小关系,血缘可追溯到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,是老伦敦,正米字旗的贵族。毛姆从小就对母亲的这种高贵出身印象极为深刻,毕竟,就是在冬天,毛姆的母亲也要在家里搞满鲜花,开沙龙。普通芦笋还要两个月上市,他家早就吃腻了。

毛姆的母亲表示:我对金钱没有概念,我手里都没碰过钱(马云)。

威廉毛姆,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,是享有母亲的专爱的。他三岁时,他的哥哥们都回英国上学去了。

不出意外的情况下,毛姆一定是勉为其难的继承父亲的律师事务所,继续在巴黎开花结果。

不过,从1870年的普法战争开始直到1871年八月巴黎公社运动被血腥镇压,大量的英国人逃回了英国,毛姆家也不例外。等到运动结束后,毛姆家又回到了巴黎。毛姆父亲的律师事务所不说是人满为患,也可以说是空无一人。毕竟,法国镇压巴黎公社运动,把有骨气反抗的法国人都杀害了,谁还敢再来法国?

可能是上帝眷顾毛姆吧。

在毛姆八岁生日的六天以后,母亲病逝了。毛姆的母亲患有肺结核病,专门顾了一个英国女佣,为其取驴奶喝(当时的人认为驴奶可以治疗肺结核病)。

毛姆十岁那年,毛姆的父亲因为胃癌死了。

可悲的是,变卖家产后,毛姆四兄弟平分遗产,每人每年仅仅可以拿到150磅的利息(约等于现在19个),是毛姆叔叔一家一年生活费的一半。总的来说,可以让毛姆过上无忧无虑的闲鱼生活。

如果说上帝给人关了一扇门,一定会给人开一扇窗。那么毛姆,就是上帝给他关上了门,还把窗户焊死了。

尽管上帝不照顾,毛姆还是受到了父母的特殊照顾。从父亲这边获得了一个小个子和丑体型,从母亲那里获得了一个病弱的肺。

1884年,十岁的毛姆被送回英国,寄养在叔叔亨利·毛姆家里。叔叔是个牧师,住在一个叫惠斯泰布尔的沿海小镇。这是一个把带英地图放在地上,踩一脚都踩不到的地方。毛姆后来回忆,那地方就像世界的尽头,风里都带着一股咸鱼味。

如果说巴黎的生活是开了美颜滤镜的偶像剧,那惠斯泰布尔的日子就是没打码的现实主义纪录片。毛姆的叔叔,亨利牧师,是个“出门不捡钱就算丢的”的人。

家里不能说没有马车,只能说马都没有,出门全靠11路公交车——两条腿。

不过,毛姆的叔叔特别疼爱他,他在每周日晚上布道,都会煮一个鸡蛋,把鸡蛋的尖尖切下来,递给毛姆吃。他主要是怕孩子鸡蛋吃多了压心,就免为其难得自己吃剩下的大半个鸡蛋。他还是太爱毛姆了,我太感动了(ಥ _ ಥ)。

由于毛姆幼年在巴黎成长,所以毛姆的外语(法语)说的比母语(英语)好。再加上毛姆叔叔对毛姆过分的“溺爱”,毛姆的性格开始变得和我一样,沉默内敛,不善言辞。也就在这种缺爱、缺钱、缺温暖的三缺一的环境里,毛姆身上发生了一个伴随他一生的变化——他开始口吃了。

本来叔叔对毛姆严格管制,打算让毛姆侄承叔业,奈何毛姆口条不好,只能作罢。

十一岁那年,毛姆被送进了坎特伯雷国王学校。这是英国最古老的公学之一,伯纳德·蒙哥马利、狄更斯笔下的大卫·科波菲尔都在这儿上过学,但对毛姆来说,这不过是从一个小监狱换到了一个大监狱。刚到学校,他就跟叔叔说:“告诉校长,我有病(口吃)。”

结果可想而知。他成了全校的笑话。

同学们模仿他结巴的样子,给他起各种难听的外号。

和毛姆一样,毛姆的三个哥哥都是德智体美劳,样样不错。到了毛姆这就是这也不行,那也不行。

十五岁那年,毛姆的肺病又犯了,他借口身体不好,说服叔叔让他退了学。他再也不想回到那个鬼地方了。他需要一个出口,一个能让他呼吸新鲜空气的地方。婶婶给他指了条路:去德国海德堡学语言,换个环境考研。

海德堡,那是19世纪末欧洲的文艺青年集散地,学术界的迪士尼乐园,思想上的三里屯。空气里飘的都不是雾霾,是哲学、是艺术、是自由,还有年轻人过剩的荷尔蒙。

他们每天都在宿舍开学术卧谈会,上到宇宙起源,下到隔壁班的班花。

他发现,以前叔叔教他的那些“上帝的旨意”、“人生的责任”,在这帮哥们儿嘴里,简直一文不值。他们聊的是什么?是易卜生,是叔本华。

更重要的是,在这个四处洋溢着男性荷尔蒙的地方,他尝到的了禁果。遇到了一个叫约翰·埃林厄姆·布鲁克斯的男人。

他刚从剑桥过来,长得帅,有文化,张嘴就是雪莱、柏拉图,闭嘴就是王尔德。

他被布鲁克斯迷得神魂颠倒,把他当成了人生导师。这位人生导师白天和他讨论柏拉图式的爱情,晚上和他讨论王尔德式的爱情,俩人突破了生理上的限制,过起了成都式的生活。

他和布鲁克斯每周去剧院两三次,看了大量的易卜生的话剧。

受易卜生的影响,毛姆开始自己动笔写剧本,梦想着成为一名剧作家。

当然,这段关系没持续多久,因为这和毛姆想象的00后的生活不一样!

在德国待了一年,毛姆回到了英国。他已经不是那个能受则受的小男孩了。他不想当神职人员,也不想当律师。他想独立,想去伦敦,想要搞创作。

可是,一个口吃的青年,能干什么呢?总不能去说相声吧。

家里的医生给他出了个主意:去学医吧。当医生不需要太多口才,反正病人疼得也说不出来话。

毛姆对医学毫无兴趣,但他觉得,这倒是个去伦敦的好借口。而且,当医生能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,对一个想当作家的人来说,简直是个免费的人体素材库,还是活的。

于是,1892年,十八岁的毛姆,进入了伦敦的圣托马斯医院,成了一名医学生,开始了他长达五年的医学生活。

那真是,

每天早八听讲座,

解剖台上把人摸。

中午食堂扒拉饭,

下午出诊跑断腿。

晚上得当接生婆。

根本没有时间写作。

说起来也奇怪,一个人竟然可以在没有钱,也没有事业的同时,还没有时间。

毛姆住的兰贝斯区,那是伦敦最穷的贫民窟之一。他每天穿梭在肮脏、拥挤的街道上,看到的都是最底层人民挣扎求生的真实景象。他把这一切都写进了他的第一本小说里,《兰贝斯的丽莎》。

医学院毕业后,毛姆拿到了行医执照,但他一天医生也没当过,属于典型的学了但没完全学。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写作上。然而,接下来的十年,他投了一本又一本小说,一部又一部戏剧,基本都是孔夫子的家___前后左右都是书(输)。

就在他快要绝望,甚至考虑回医院当个船医,至少还能免费周游世界的时候,命运之神终于对他露出了微笑,属于是咸鱼翻身了。

那是在1907年,他写的一部喜剧《弗雷德里克夫人》,被伦敦的一家剧院经理捡了起来。那个经理本来有部戏搞砸了,急需一个新剧本来填补空档。他根本不喜欢毛姆的剧本,觉得太轻浮,但死马当活-马医,就上演了。

结果,这部被十八个经理退稿的戏,秦始皇吃麻婆豆腐—赢麻了。

第二年,伦敦西区的剧院里,便同时上演着四部他的戏剧。

他有钱了,有名了,搬进了梅菲尔区的豪华公寓,成了各种时髦沙龙的座上宾。

在哪时,他结交了一个小人物,他的,名字叫温斯顿-丘吉尔。

也许是同性相吸,也有可能是同病相怜(丘吉尔也有口吃),俩人一见如故,成了莫逆之交。

1913年,他遇到了西莉·韦尔康,一位高端玩家。

西莉是一个美国制药大亨的太太,当时正和丈夫分居。

毛姆一开始只是觉得她有趣,便和她深入交流了一下。俩人从此有了联系。

不过,毛姆根本没想过要跟她有任何认真的瓜葛,打算提上裤子就不认人。

但西莉可不这么想。她同时也交往了几个男朋友。她觉得这个有名又有钱的单身作家,是她下半辈子的理想归宿。

于是,她告诉毛姆,她想给他生个孩子。毛姆吓坏了,赶紧拒绝。结果没过多久,西莉就告诉他,她怀孕了,然后又“不小心”流产了。

毛姆感觉自己被套上了,正在考虑如何摆脱时候。

1914年,萨拉热窝一声炮响,给全欧洲送来了一份“福报”,一战爆发了。

毛姆立刻表示,我要报效祖国,我要上战场,打死德国佬!

但毛姆身高只有1米7左右。

为了让每个青年都可以为大不列颠帝国效力,带英有一套灵活的征兵制度。

战争初期,176才能入伍。到了十月,部队伤亡不断扩大,167就能入伍了。

毛姆那会已经四十岁了。就算去前线当填线宝宝,带英也不要他。

他开始给他的那个没有什么地位的朋友丘吉尔写信,表示为带英效力。

英室倾颓,奸臣窃命,姆不量力,欲伸大义于天下。今愿为陛下效犬马之劳,破法国贼寇。(三国)

正在等回复的时候,他听说红十字会野战救护车队要派人到法国前线,需要一名翻译。

毛姆想,我可以啊,这就是给我量身定制的职位阿。小爷我从小在巴黎撒尿和泥,法语说的比英语还溜呢。他便借此去了法国前线。

到了战场,毛姆发现救护车队根本就是战场的“前线滴滴打车”。炮弹在你头顶上飞,你得开车去最危险的地方把伤员拉回来。所谓的“野战救护”,就是在炮火连天的烂泥地里搞“货拉拉”。

不过,正当他每天开着车在烂泥地里玩《速度与激情》时候,碰上了“桃花劫”。

他碰上了一个叫杰拉德·哈克斯顿的美国小伙。杰拉德也是志愿者,比毛姆小18岁。他白白净净,高高瘦瘦,浑身散发着一股荷尔蒙的气息。

总所周知,健身房铁律,同性相吸。毛姆立刻就被他迷住了。俩人马上过起了“食则同桌,寝则同床”的生活。杰拉德成了他的秘书、旅伴,也是他最亲密的情人。在接下来的三十年里,他们几乎形影不离。

正当毛姆和杰拉德·哈克斯顿“男分男解”的时候。

西莉那边来电了。

西莉:我有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?

你先说b

西莉:我怀孕了,是你的,没流产

那好消息呢?

毛姆告诉西莉,战争是长期的,现在生孩子不合适。

西莉不听,毛姆只好请了半个月假,照顾西莉。

毛姆为了不让任何人知道知道,带西莉到了罗马,准备在哪里把孩子生下来。

由于西莉早年间交过几个小男朋友,动了几次小手术(流产),所以医生告诉毛姆,平安生产有点小难度,需要刨腹产。

于1915年09月1日,孩子降生了,毛姆给她取名莉莎。这是毛姆的第一部作品中女主人公的名字。

过了三个星期,毛姆就带西莉回到了英国。

西莉的丈夫立刻察觉了孩子的事,绿帽子变成铁帽子了。

西莉丈夫:总算能摆脱她了,我终于解脱了。

他顺势提出了离婚,把毛姆列为共同被告。这下,毛姆被彻底套牢了。在那个年代,一个old money,让一个有夫之妇有力了自己的孩子,如果不娶她,那是要被社会唾弃的。

1917年,43岁的毛姆和西莉在美国新泽西州完成了婚礼。

话分两头,没过多久,出于对兄弟的思念(杰拉德),毛姆迫切的想回到战场,为带英效力。

但那边还没消息时,西莉闺蜜的男朋友约翰•沃林顿爵士来毛姆家做客。听说毛姆报国无门,便希望毛姆来他这个部门任职。这个部门后来叫做军情六处

沃林顿爵士是负责带英在法国和瑞士情报工作的人,并且还是个间谍小说迷。他认为既然小说参考答案就是这么写的,那我这么办绝对没问题。

众所周知,参考答案之所以是参考答案,就是因为众所周知。

沃林顿爵士直接将小说的套路搬到了现实,让手下的特工在瑞士办成服务员。

瑞士是个中立国,本来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,但面对这种照抄答案的行为,马上就逮捕了服务员。

不久前,他的一名特工被逮捕,告发了另外一个,后者又供出了两个人。第五个人直接精神崩溃,只能撤回来。毛姆就是去顶替这个人。

沃林顿爵士认为,毛姆的作家身份是一个很好的掩护。而毛姆认为,间谍工作,能为他的作品提供许多素材。俩人一拍即合,于是毛姆去了日内瓦,主要负责情报的接受和传达命令,以及发放薪水,代号塞默维尔。

毛姆发现,这活儿跟电影里演的完全是两码事。他不是007,更像是情报界的“联络办孙主任”。他的主要工作不是飞檐走壁搞暗杀,而是收发邮件、传递文件、管理下线,顺便给底下人报销一下发票。

每天的工作枯燥得堪比高数课。主要内容就是编码和解码。

当然,“孙主任”,他还得负责部门的“内部审计”,查查手底下的人有没有摸鱼的。

他手下有个代号“古斯塔夫”的,驻扎在巴塞尔,天天给伦敦发情报。毛姆去一查,好家伙,这哥们儿压根就没出过办公室。他的所有情报,都是通过看德国报纸和在小酒馆里听八卦编出来的。属于“报告型人才”,摸鱼界的王者。

等到瑞士的这段实习期一过,带英认为毛姆表现还不错。秉着能用就往死里用的原则。

1917,带英表示,你去俄国b,稳住克伦斯基的临时政府,别让布尔什维克成事儿,退出一战。

带英的算盘是,可不能让俄国退出一战啊,他们要是退了,德军还不调转枪口把我们往死里揍?

当1917年8月,毛姆抵达彼得格勒的时候,离十月革命,也就差两三个月的时间了。

毛姆联系上了克伦斯基,发现他已经无力掌控临时政府,想要俄国继续参战已绝无可能。

本着来都来了的精神,他开始去大剧院看芭蕾舞和戏剧。还特意去拜见了托福托耶夫斯基。

到了十月中旬,连西伯利亚的熊都能看出布尔什维克即将掌权了。

带英便召毛姆回去。不过毛姆没白去俄国。他带回来了肺炎和一本间谍小说的腹稿《英国特工阿申登》。该书曾被情报机构用作教本,英国军情五处和六处有几年将《英国特工阿申登》列为新入职人员的必读书目。

一战结术后,毛姆便和西莉正式住在一起了。而我们都知道,毛姆是自愿结婚的。

毛姆也回归本职工作,作家。

为了搜集写作素材,他便极不情愿的,离开了家,带着他的秘书杰拉德,四处旅游,过起了男胸男弟的生活。

在这段时间,专一的毛姆还认识了一个小粉丝,成了他今后生活的“贴心小棉袄”——艾伦·塞尔。

这不能怪毛姆,要怪就怪爱他的粉丝太多了,女人很多,男人更多。

这段时间经历,让毛姆创作做了许多作品,更让他赚的盆满波满。

有钱了,肯定是要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,好好投资。那我买个房子吧,然后坐等升值。

他在法国南部的蔚蓝海岸,买下了一栋叫“毛莱斯克”的豪华别墅。这别墅马上成了当年的顶级私人会所,欧洲文艺圈的“人才交流中心”。

既然是私人会所,肯定不能什么人都接待,是有一些小要求的。

毛莱斯克优先接待以下类型的人:

有头衔de,有钱的,有名的,漂亮的男青年。

美国女作家多罗西,帕克,就以为这豪华的别墅,一定是每天part吧。

在这里住了三周后,说:每天都是打桥牌。大部分客人都是各种英俊的小伙子,对女人不感兴趣,只对毛姆先生感兴趣。我只有在成都才见过这么多零。

这种左右为男的生活持续到了1929年5月,西莉坐不住了。

她在法国尼斯正式与毛姆离婚。

然而,毛姆好日子没过多久,二战爆发了。

那时,毛姆还不慌,上传下跳的宣传法国军队实力强盛。

我们都知道,法国军队是欧洲陆军第一强国,在抵抗四十天就投降了。这下毛姆,彻底慌了。

可怎么润呢?坐飞机?对不起,航线熔断了。坐游轮?对不起,都被改成军舰了。最后,66岁的毛姆找到了一艘准备跑路的运煤船,和难民挤回了带英。

当时英国被德国炸得跟个烂尾楼似的,丘吉尔急得直薅头发,脑袋都秃顶了。天天琢磨着怎么把美国这个二战“榜一大哥”拉下水。

本着有枣没枣打两杆子的精神。代英想起来了毛姆,你去把美国拉下水,你的作家身份去美国宣传反战最好不过了,代号还是萨默维尔。

不过代英的保密工作做的还是很好的。

毛姆刚到美国,纽约时报就刊登了一则消息:毛姆是英国派来美国的特工。

毛姆还是舔着脸的四处演讲,利用作家身份结交美国的达官显贵。其中就有一个叫埃莉诺的女人就和毛姆相谈甚欢。她的丈夫在美国有点小地位,叫做富兰克林,罗斯福。

终于1941年,日军轰炸珍珠港,美国参战了,毛姆完活了。


1944年,陪伴了毛姆30年的杰拉德在医院病死了。

毛姆从此一蹶不振。他又想起了他那个粉丝,艾伦·塞尔。七十多岁的毛姆带着他回到了法国别墅。

多年的创作和战争中的经历,让毛姆彻底成了社交界的名流。

他的“毛莱斯克”别墅,成了各路明星大腕的集散地,丘吉尔、安·弗莱明 (007的作者),克里斯托弗·伊舍伍德 等都常来此地。

然而,晚年的毛姆,变得越来越古怪、暴躁、多疑。他开始憎恨西里莉,憎恨他们的女儿丽莎。在艾伦·塞尔的挑唆下,八十多岁的毛姆认五十多岁的艾伦为义子干儿。

他认定女儿只想骗他的钱。

他先是打官司,想剥夺女儿的继承权,甚至公开否认丽莎是他的亲生女儿。官司败诉后,他又写了一本恶毒的回忆录《回顾》,把他和西里尔的婚姻描绘成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,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无辜的受害者,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公开处刑。

这本书一出,舆论哗然。所有人都被他的冷酷和刻薄震惊了。他的朋友们纷纷与他决裂。

他一生都在追求体面,到头来,却以最不体面的方式,成了全英国的笑柄。

他晚年的生活,就在这种自我折磨和众叛亲离中度过。他变得越来越糊涂,时常在噩梦中惊醒,哭着喊妈妈。他年轻时失去的一切,在年老时以一种残酷的方式,加倍地向他索还。

1965年,91岁的毛姆在尼斯的一家医院去世。他死后,骨灰被安葬在他少年时就读的坎特伯雷国王学校。那个曾经让他备受欺凌的地方,最终成了他最后的归宿。